|
包容職場
|
職場霸凌防治專區劍麟股份有限公司致力於建立安全、尊重、平等且免於職場霸凌之工作環境。 公司不容許任何人利用職務、職權或其他權勢關係,以羞辱、威脅、孤立、排擠或其他不當方式對待工作者,並將依法建立預防、申訴、調查、保護、處理及追蹤改善機制。 申訴管道:
專責單位: 總管理處林鼎鈞 公司將以不公開方式處理申訴,並於處理必要範圍內保護當事人及相關人員之隱私。 任何人不得因提出申訴、協助申訴、提供證據、作證或參與調查,而受到解僱、降調、減薪、差別待遇、報復或其他不利處分。 什麼是職場霸凌職場霸凌,是指勞工於勞動場所執行職務時,因事業單位人員利用職務或權勢等關係,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持續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或其他不當言行,致其身心健康遭受危害之行為。 情節重大者,不以持續發生為必要。 職場霸凌不以主管對部屬為限。同事之間、多數人對少數人,或部屬對主管,如存在職務或權勢影響關係,且符合相關法定要件,也可能構成職場霸凌。 常見行為態樣
職場霸凌之認定,應依個案事實,綜合考量事件背景、發生頻率、場所、行為人的動機、目的、雙方權力關係及對當事人造成的影響。 一、刻意排擠、忽視或冷落特定人員,或無正當理由不讓其參與執行職務所必要之會議、事務或活動。 二、刻意破壞或阻礙特定人員工作,利用職務加以刁難,或故意隱瞞、延遲提供或提供不實工作資訊。 三、利用權力欺壓特定人員,刻意設定明顯不合理的工作目標、期限或工作內容。 四、刻意散布與特定人員有關的謠言,或不當揭露其個人隱私。 五、反覆使用羞辱、嘲諷、貶抑、威脅或人身攻擊性言語。 六、以怒吼、拍桌、摔擲物品、踢打設備或其他具威嚇性的肢體行為,使他人感到恐懼或不安全。 七、因提出意見、反映問題或參與申訴調查,而對特定人員進行報復或不利對待。 以上行為是否構成職場霸凌,仍應依具體事實及法定要件個別判斷。合理管理與職場霸凌的界線公司支持主管基於業務需要進行工作分配、工作指導、績效要求、錯誤糾正、考核、紀律處理及組織調整。 上述管理行為如具有正當業務目的,採取的方式具必要性、合理性及相當性,且未使用人格貶抑、羞辱、威脅、孤立、報復或其他不當方式,原則上屬於合理管理。 主管可以要求工作品質、進度、效率及紀律,但應針對具體工作事實進行溝通,不得將工作問題轉化為對個人人格、尊嚴或身心安全的侵害。 怒吼、拍桌、摔擲物品、踢打設備或其他具有威嚇性的情緒失控行為,不屬公司所認可之合理或嚴格管理方式。 適用情境本公司職場霸凌防治及申訴處理機制,適用於公司工作場所,以及出差、外勤、教育訓練、公司活動、居家或遠距工作、線上會議、電子郵件、通訊軟體、工作群組或其他與執行職務具有實質關聯之情境。 外部人員對本公司員工所為之暴力、威脅、騷擾或其他不當言行,雖不一定屬《職業安全衛生法》所稱職場霸凌,公司仍將依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之相關規範處理,並採取必要之保護及協助措施。 公司處理原則公司處理職場霸凌事件,將遵循下列原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