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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容職場

健康及安全的工作環境

A. 落實安全衛生監督與管理

為確保安全衛生能有效被管理與監督,本公司鼓勵員工在工作場所發現有任何足以影響安全衛生問題,可即時內部口頭向上 主管回報。同時,同仁可利用勞資會議提案安全衛生改善建議,權責單位會依提案內容進行評估及回覆因應作法。此外,環安衛工作小組每年會對組織內所有工作者的活動及服務範圍進行危害鑑別,同時調查利害相關者需求與期望進行風險與機會評估,並針對高風險及高機會項目設定管理目標後提列管理方案,每季藉由定期會議追蹤執行進度。本公司重視工作場所內所發生的每件意外事故,當接獲通報時,除對受傷同仁進行健康關懷,並啟動調查,研擬矯正預防措施及進行內部宣導以預防意外再次發生。

B. 強化安全衛生參與和認知

本公司相信要建構出安全衛生的職場文化,強化工作者的安全衛生認知屬根本作為。藉由內外部會議、教育訓練、衛教文宣、 健康促進活動等多重管道,本公司傳遞安全衛生資訊,以提升同仁對安全衛生的重視,同時提醒同仁如在工作場所遇到危害,應以自身安全為首要考量,並進行後續通報。本公司也重視工作者的參與、諮商與溝通,劍麟台灣設置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每季召開會議審議及討論相關業務,為使同仁能瞭解安全衛生管理作法與成果,本公司建置安全衛生內部網站及建構資訊平台,同時針對工作者的反應與回饋能即時進行溝通,以建立雙方共識。

C. 113年度飲水機檢測檢測結果

檢測結果皆符合法規標準。檢驗頻率:總務課委外定期保養連續供水固定設備,第一道濾心每 2 個月更換一次,更換時檢視飲水機水龍頭是否髒污或水垢視異常狀況進行清潔或換新、第二道濾心每 5 個月更換一次、第三道濾心每 8 個月更換一次,第四道及第五道濾心視水質狀況(TDS 過高或異味)更換,保養結果登錄於『飲用水設備水質檢驗及設備維護表』並置於該設備明顯處,該記錄應保存兩年以備查核。
檢驗標準:依據『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第八條之規定,實行每隔 3 個月委外執行飲用水質檢驗,每抽驗台數之比例為八分之一,未達一台者以一台計,檢驗水質狀況,若超過法規標準(”大腸桿菌群”>6.0MPN/ mL,”總菌落數”>100cfu/mL)即依 5.9 辦理。檢驗報告置於該設備明顯處。